股權報價系統(Q板)掛牌條件
擬掛牌的非上市企業(股東數<200名)形式不限,包括但不限于有限責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,以及本中心認定的其他組織與機構。
企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得在中小企業股權報價系統掛牌:
(一)無固定的辦公場所;
(二)無滿足企業正常運作的人員;
(三)企業被國家有關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其他合法執業證照;
(四)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被國家相關部門予以嚴重處罰;
(五)企業的董事、監事、經營管理人員存在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屬的或違反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;
(六)本中心認定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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